南京恒山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当年被司法厅评为"红旗所".随着中国律师体制的改革,又在南京市郊县中率先先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特邀律师1名,助理律师2名,均受过高等法学教育.
建所以来,先后担任200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输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诉讼案件600余件。全所律师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注重分工钻研,合作办案,在刑事、房地产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刑事上,辩护意见基本都被法院采纳。1999年在本地区影响很大的起刑事辩护中,成功地进行了证据不足辩护,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无罪释放。该所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律师的良好形象、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出发,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实际、迅捷的法律服务,成为该地颇有影响的事务所。
恒山所会在今后的道路上,不断加强学术探讨、业务学习一如既往、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一流、高效、高质量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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