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县路明驾驶服务中心
联系人: 章路明、邱海燕
电话:81673588 57945398
手机:1330159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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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6727
  单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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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7945398,5622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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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学驾驶人报名手续须知(新)(一)    
              出处: 南京车管所 时间: 2006-6-6     
    
    
  一、办理初学驾驶人报名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教练员驾驶证,教练员准教证及其复印件。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校报名点照相、录指纹、领表、体检并缴纳费用。最后由报名点到车管所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三)有关说明: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左下肢残疾人员可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C2)。   
   2、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4、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身份证明系士兵证或军官证的,还须提交团以上单位证明,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及同意申领地方驾驶证等内容。   
      
  二、办理增学驾驶人报名手续须知   
  (之一)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教练员驾驶证,教练员准教证及其复印件。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报名点照相、录指纹(初学时未录的)、领表、体检。其次由驾校报名点将资料送达车管所办理初审、报名审核手续。  (三)有关说明: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左下肢残疾人员可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C2)。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办理增学驾驶人报名手续须知   
  (之二)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即理论、桩考、路考)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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